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

上海动迁户控诉中共 “10平米安置政策”

虹口区戴中耀住房2001年被后依职位获安置、补偿,至今20年流浪街头,他求助国际人道救助。

上海动迁户戴中耀位于虹口区的住房二十年前被强拆后,当局以动迁安置单人10平方米面积政策执行。为此,戴中耀打了二十年官司,他表示,“我要中共生存的1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政策。”

戴中耀向大纪元记者表示,“10平方米建筑面积去掉砖墙给谁住?这是严重的政治错误和失策的政策,这事违反国际人权的反人类生存。我是中国公民,拆我房,不给住,不给一分钱,判我终身流浪。”

动迁政策让他流浪20年

戴中耀是上海退休工人,他位于虹口区海山路19弄11号的住房,在2001年被动迁了,二十年来他无房可住,因告动迁政策的严重多重错误,被迫在上海浦东救助站1O1床住了许多年。

他说,“救助站床位只是一个睡觉地方,不能放衣物,甚至没有盥洗的地方,受尽了非人道的苦。我在上海浦东救助站,入住了很多年。后来救助站换了个年轻站长。强行将我从救助站扔到马路上。救助站是慈善机构,可的救助站连人道底线都不遵守。”

戴中耀入住上海浦东救助站登记表。(提供)

打动迁官司不立案

戴中耀向记者介绍,他的房宅是在2001年11月14日动迁的,理应适用2001年11月1日新政策“沪府发2001年111号”动迁政策,这是新规定。但是虹口动迁公司却使用作废的政策──“沪府发1997年44号”政策,即动迁安置每人和单人10平方米建筑面积;且动迁单价3千元毎平方米还要打八折,也就是以货币安置只给2,400元/米。那么10平方米只能拿到24,000元,这在上海能买到什么房子呢?

他说,“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打动迁的诉讼,追究虹口动迁公司抗拒政府法令的犯罪行为。可上海的铁路法院、虹口法院、第三中级法院,这三家法院一直破坏立案法条。时至今日不给我起诉和立案。”

上海住房管理局的答复书。(受访者提供)

行政裁定书。(受访者提供)

求助国际人道救助

戴中耀表示,“上海的1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单人的政策,是个严重破坏人权,是个不给住的邪恶的反人类生存的政策。而中国法院剥夺我在自己祖国的居住权,判我终身流浪。这是破坏国际法的。试问哪一个国家能不给本国人的最低生存空间和保障?我是一个退休工人,拆我房,不给住,天理何在!”

他最后表示,“我不知道怎样睡觉,不知怎么流浪才不被驱赶?我需要人道帐篷,我需要国际红十字会的人道救助,我需要避难!我要控诉上海市政府的1O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不给住的邪恶政策,我要控诉中国法院反人类生存的判决,剥夺我的生存居住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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