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通知,加强管控国家机关、国有控股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部队等公职人员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。(截图)
继中共司法部今年6月出台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后,武汉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通知,加强国家机关、国有控股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部队等公职人员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管理,或统一上缴因私护照,或者申请宣布作废。
7月27日,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发布一份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宣布作废工作的通知”,对象是在汉国家机关、国有控股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部队军以上部门,自8月1日起执行。
(截图)
通知中引述了一连串中共的“法律”、“规范”、“通知”,声言要“进一步规范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宣布作废工作,加强在汉国家机关、国有控股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部队等单位通报备案人员(以下简称‘报备人员’)因私出国(境)证件管理。”
内容包括:报备人员所持有效因私出国(境)证件未遗失或毁损的,应由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集中收存保管;报备人员所持有效因私出国(境)证件因遗失或其它原因无法上交单位的,由报备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,填写表格申请宣布作废;报备人员对其所持有效因私出国(境)证件既不上交,又拒不申请宣布作废的,由单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,“按程序注销其因私出国(境)证件”。
近期,中共对公职人员的护照等出国证件的管控不断升级。时事评论员李新一表示,这显示中共在收紧外事活动,其中有几个原因。一个是现在人心思变,未来叛逃等等事情会越来越多,中共也不希望这类事情出现太多。另一个是美元紧张,未来可能私人出国留学都不再给换汇,也无法再向海外汇美元。
就在上个月,中共司法部出台了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,当中规定自7月1日开始,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办理因私出境证件,要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另外,凡公职人员违规取得外国国籍,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,要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查办。国内的民众对此议论纷纷。
有国内的公务人员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,现时对公职人员违规拥有绿卡、双重国籍的措施更趋严苛。
新疆一名江姓公务员透露,整个新疆地区,几乎是全体公职人员,因公与因私的护照都不能私自保存,一律要上缴。
青岛市体制内的公务员尤先生说,他就认为新法不能彻底打击官员腐败问题,所谓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,相关规定适用来限制老实与本分的公务员。但一定职级的官员自然能找出路,例如搞个双重身份。出去以后就是换一个身份,自己的那个身份还是留在国内。
来源:大纪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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